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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22名业主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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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6年3月,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高层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成本为1.3元/平米·月。

后双方于2017年8月依据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对原合同部分条约进行变更,自2017年9月起将案涉小区电梯住宅的物业服务怎么收费上调为1.5元/平米·月,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此次变更涉及整个小区23栋住宅楼、800余户业主。

案涉小区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怎么收费上调持有异议,自2017年7月起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

2023年2月,因催收未果,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小区22名业主按约支付物业服务费。

处置状况

受理法院面对物业纠纷持续高位运行态势,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核心的“枫桥经验”,紧扣关口前移、调解优先、多样化解工作思路。

树优司法供给,切实塑造“诊未病”“治已病”“防再病”涉物业纠纷全链条诉源治理体系。

一是革新“府院联动”,塑造多元共治模式,诊“未病”。

案涉群体性纠纷处置过程中,受理法院强化政治引领,依托“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积极争取当地法掌握法律咨询专家组支持,推进召开由专家组牵头,公安、住建、街道、社区等部门一同参与的工作联席会议。

形成联动解决物业费纠纷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小区物业纠纷综合治理提供规范保障,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走进群众回话需要,治“已病”。

受理法院树优司法理念,变“被动审理”为主动服务,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

对案涉物业纠纷进行委派调解后,“红梅”党员法官3次走进案涉小区拓展民法典宣讲活动,邀请社区干部介绍工作拓展状况,认真倾听业主心声,耐心释明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法律效力,引导业主根据法定程序维权,理性表达诉求。

为充分维护业主权益,受理法院向社区提出了尽快组织小区业主重新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

三是树优“司法供给”,建言献策凝聚合力,防“再病”。

针对小区业主反映的物业怎么收费上调不合理、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受理法院于2023年4月向当地住建局、街道办事处发送了关于核实合同变更备案状况、加大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矛盾预防和前端解决用途的司法建议,得到建议对象的积极回话,有效发挥了司法建议“防再病”有哪些用途。

最后,在各职能部门的深度参与下,该群体性物业纠纷案件以业主主动履行付费义务、物业公司主动撤诉结案,长达5年拒不支付物业费的纠纷得以实质解决,小区800余户业主的生活秩序重回正轨,达成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成效。

典型意义

在涉物业纠纷案件很多涌入法院的背景下,怎么样坚持和进步新年代“枫桥经验”,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促进达成“抓前端、治未病”,以“我管”促“都管”凝聚治理合力,已成为人民法院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答卷”。

本案中,受理法院坚持以“办案就是治理”的司法理念,能动履职,将解纷工作的重点向前“推”,立足专业优势凝聚基层治理合力,用好司法建议补足基层治理弱点。

为更好支撑和服务“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进、社会参与”的诉源治理新格局提供了参考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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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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