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别和劳动能力鉴别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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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别和劳动能力鉴别是一回事吗
工伤鉴别和劳动能力鉴别是一回事。
劳动能力鉴别则是由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进行的,其目的在于评估职工在工伤或其他缘由致使的劳动能力损害后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2、劳动能力鉴别步骤
劳动能力鉴别步骤一般包含以下步骤:
1.企业或职工个人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初步评定,并筹备有关材料。
2.企业或职工个人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别申请,并填写劳动能力鉴别申请表,同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组织医学专家进行鉴别,并依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别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
4.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5.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应当准时送达申请鉴别的单位和个人。
3、工伤鉴别待遇首要条件
1.工伤鉴别待遇的首要条件是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并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状况。
2.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的综合评定,确定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后,才能享受相应级别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劳动能力鉴别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要紧首要条件和依据。怎么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别?如有疑问,可访问找法网,大家的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更全方位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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