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证明不开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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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职证明不开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并没规定辞职证明不开的法律责任,而是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将第一责令其改正。
1.这一手段旨在纠正违法行为,恢复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状况,而非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假如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劳动者导致了实质损害,如影响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个人创业或再就业的打折政策等,那样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2、未开辞职证明怎么样改正及赔偿
找法网提醒,对于用人单位未开辞职证明的状况,改正手段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1.准时补发辞职证明,确保劳动者可以持有合法有效的辞职证明文件;
2.配合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需要,如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意调查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改正手段。
在赔偿方面,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劳动者导致了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将依据劳动者的实质损失来确定。
3、辞职证明与后合同义务关系
辞职证明与后合同义务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1.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些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旨在维护给付成效或帮助他们处置合同终了后的善后事务。
2.在劳动合同中,后合同义务同样存在,并具体体现为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即辞职证明。
3.辞职证明不止是劳动者辞职后的要紧法律文件,也是其享受有关待遇、维护自己权益的要紧依据。
4.用人单位在履行后合同义务时,需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时、准确地为劳动者出具辞职证明。
5.劳动者也应知道我们的权益和法律责任,在辞职后准时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辞职证明,并妥善保管好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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