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是不是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是不是支付经济补偿?
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此条约,除非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劳动合同,有固按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怎么样做到正确辞退职员,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试用期内不能随便辞退职员。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职员,需要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第一要证明单位是不是有“录用条件”,同时还要证明该职员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没办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职员,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职员有权需要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总是在管理上会陷入愈加难堪的境地。
2、辞退有过错的职员应有事实依据和规范依据。
对于违纪的职员,用人单位并不是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需要是紧急违纪的职员,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紧急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要紧了。单位在职员手册或者规章规范中最好对紧急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职员紧急违纪的事实依据。职员紧急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应该注意举证特别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除此之外,职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3、辞退无过错的职员要提前公告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职员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的。
辞退无过错的职员要提前30天书面公告职员本人,并依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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