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特点
由 Happy Knowledge 分享
时间:
在民法上,所谓欺诈是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要紧事实或者提供不真实状况而是他们做出错误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行为。欺诈的构成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第一,合同欺诈行为。一方故意告知他们不真实状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状况诱使他们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通常情况下,欺诈行为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但假如法律、合同或者买卖习惯有告知义务而当事人沉默不作为,也构成欺诈。
第二,合同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构成以欺诈人欺诈的故意为必要,这是国内法系的通说。所谓欺诈的故意含义有2、其一,须有使相对人陷入错误的故意;其二,须有使相对人因其错误而为肯定意思表示的故意。只是他们陷入错误,但没使之基于该错误而为肯定的意思表示,不可以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假如一方当事人对于陈述不真实事实或者没告知真实状况处于过失或者完全没过失,则不可以构成欺诈。
第三,因果关系。第一,相对人需要因欺诈而产生错误判断,欺诈人虽有欺诈行为,假如相对人并未因此产生错误判断,则不可以构成民法上的欺诈。第二,相对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需要具备因果关系。假如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非因为错误而产生,便不可以产生民法上的欺诈后果;假如相对人虽然陷入错误,但并未因此而为意思表示,也不可以构成民法上的欺诈。
下一篇:怎么样界定合同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