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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律师代理合同纠纷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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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律师代理合同纠纷的对策

既然律师代理合同纠纷甚至状告律师是律师业没办法彻底防止的尴尬,那样,在弄清产生律师代理合同纠纷的成因基础上,律师完全有能力、有必要提出处置这种纠纷应付方案,以降低律师的尴尬,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

笔者觉得,律师代理合同纠纷的处置,不止是一项纠纷发生后律师事务所才仓促上阵、穷于应对的事情,而应该根据管理学上全方位水平管理当中“全过程、全指标”的管理理念,吸取系统论的思想与办法,在纠纷形成前、形成中及形成后如此一个全过程当中,从每个方面相应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做到纠纷防范与纠纷处置并重,通过提升代理合同管理水平来减少纠纷发生率,提高律师处置代理合同纠纷发生后的合法、主动及有利地位。

纠纷发生前,做好律师代理合同订立及履行工作,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使律师应付合同纠纷处于有利地位

1、积极告知、充分协商、认真而细致地订立律师代理合同

律师历程的合同何止千万,好像小小的律师代理合同不在话下。但,经验告诉大家,这种把界定律师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要紧文件——律师代理合同不当回事、“拿豆包不当干粮”的观念与做法总是正是纠纷之源。

为了防止当事人误解,或者预防当事人故意曲解,对于律师工作的特征、委托目的、代理事情、代理后果与风险的归属、律师工作范围、成本结算、代理活动没办法或不必继续进行应怎么样处置等等内容,应向当事人充分告知并与之详细协商。至于进行告知与协商的证据,既能够通过详尽的合同条约固定下来,也可以用工作笔录加合同条约的形式保留证据。

比如,委托人就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审察起诉及一审阶段律师提供辩护事宜委托律师,交纳有关成本。通常来讲,律师工作可以根据刑事诉讼侦、控、审程序的展开而正常拓展工作。但,不排除如此的可能:经过律师的努力,案件在审察起诉甚至侦查阶段即告结束,当事人获得了最大诉讼利益。此时,假如当事人倡导应当根据律师实质工作的阶段计付律师成本,或不需要支付刑事诉讼没继续阶段的律师成本,将会致使律师积极、高明工作还不如消极、庸碌工作,将案件熬到一审收足全额律师费的荒唐结果。为此,可在订立合同之初与当事人协商,并通过类似“若案件在侦查或审察起诉阶段即告结束,表明当事人已获得最大诉讼利益,符合委托合同订立的目的,也是律师工作富有效果或律师建议正确的佐证,委托人当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成本,不能借侦、控、审三个阶段没全部历遍之事由需要退费或拒付尚未支付的律师成本”的约定,一定律师积极而富有效果、对当事人有利的工作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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