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不给补偿?律师告诉你拿回N+1赔偿
企业裁员、调岗逼退等变相辞退方法数见不鲜,很多劳动者因不懂法律错失赔偿。本文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分析劳动者维权的核心法律方案。
1、违法辞退的四种情形
无理由解雇:未举证证明“紧急违反规章规范”或“不可以胜任工作”直接辞退(《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
口头辞退:未出具书面解除公告,事后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强迫签辞职申请:诱导劳动者填写“个人缘由辞职”逃避补偿(《劳动合同法》第26条);
超期试用期解雇:约定试用期超越法定上限(如3年合同试用期超6个月),解雇行为无效(《劳动合同法》第19条)。
2、赔偿金计算规则
经济补偿金(N):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薪资,超6个月按1年计算(《劳动合同法》第47条);
代公告金(+1):企业未提前30日公告解除的,需额外支付1个月薪资;
双倍赔偿金: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者可倡导2N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
3、维权三步法
证据固定:
保存书面辞退公告、考勤记录、薪资条;
录音/录像证明领导口头辞退事实;
拒绝签署不利文件(如空白解除协议)。
投诉与仲裁: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企业欠薪、未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85条);
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倡导赔偿金、补缴社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诉讼实行:
仲裁败诉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申请冻结企业账户,查封财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
4、高频争议破解
“辞职证明写不利内容”:企业不能在辞职证明中标注“被辞退”“能力不足”(《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第24条);
“绩效不达标”:企业需提供经民主程序的考核规范及培训记录,不然“末位淘汰”无效(最高法院指导案例18号);
“自愿舍弃社保”: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者仍可需要补缴(《社会保险法》第58条)。
律师紧急提示
收到《解除公告》后继续上班,防止被认定为“旷工辞退”;
企业注销后仍可起诉股东,追究清算责任(《公司法》第189条);
协商辞职时明确“赔偿金含所存在争议”,预防秋后算账。
劳动维权是证据与程序的博弈。若遭遇调岗降薪、扣发薪资或变相裁员,请立即保留工作记录、拒签不利文件,并咨询律师拟定谈判方案。法律赋予劳动者“刚性索赔权”,与其忍气吞声,不如用专业方法让企业付出代价。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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