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自主决定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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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需要加班的还是蛮多的,但安排加班得根据规定支付加班薪资,于是有的不合法的公司为了降低支付加班薪资,随便规定职工加一天班多少钱,就以这个为加班基数。或者随便规定职工薪资中前几项为加班基数,确定的基数甚至低于最低薪资标准,紧急损害职工的劳动权益。
事实上,在国内,公司安排加班的,加班费要根据下面规定来: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职位(职位)相对应的薪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规范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就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没约定的,那就能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薪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要签订薪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没任何约定的,加班薪资的计算需要是以职工本人的月均薪资为基础。
当然,无论是什么方法确定加班薪资计算基数,都不能低于最低薪资标准。
所以,如果你公司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那样你们可以积极采集有关证据根据下面的步骤去申请劳动仲裁:
1、先筹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看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薪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常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目前都说公司加班是正常状态,所以关于加班费的问题也还是蛮多的,如果遇上不合法的公司随便确定你的薪资,那样就应该注意准时积极采取劳动仲裁等方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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