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可以撤销已经生效的裁决书吗
劳动仲裁委可以撤销已经生效的裁决书吗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特定状况下有权撤销已经生效的裁决书。
1.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如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置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
一旦决定重新处置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终止原裁决的实行,并宣布原仲裁裁决书无效。
2.在宣布无效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处置该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在组成后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结案,确保纠纷得到准时有效的解决。
3.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4.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察核实裁决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这类情形包含:
适使用方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违反法定程序;
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他们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纳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
2、法院怎么样处置撤销裁决
当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后,将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裁决进行审察核实。
1.若经审察发现裁决确实存在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将裁定撤销该裁决。一旦裁决被撤销,原仲裁裁决书将失去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再遭到该裁决的约束。
2.在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渠道寻求进一步的解决方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4.法院在处置撤销裁决时,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法院也将依据具体状况,对案件进行审慎处置,防止对当事人导致非必须的损失。
3、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材料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请人需要筹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仲裁申请书》,并根据规定的格式如实准确填写。该申请书应详细陈述劳动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明确列出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争议焦点。
2.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对于劳动者而言,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3.申请人还需要提交可以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这类材料可能包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公告书、薪资单、社会保险交费证明等。
4.依据立案审察的需要,仲裁委员会或许会需要申请人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比如,假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提交其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有关状况的证明;假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可能需要提交其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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