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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那种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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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职员的,需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在某些特殊缘由辞退职员的时候还需要支付职员肯定的补偿。到底那种情况下辞退职员可以获得补偿?


网友咨询:


劳动者在那种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律师解答:


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状况如下:


1、劳动者由于单位存在过错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2、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单位由于法定情形我过错辞退劳动者的。


4、单位依法进行裁员的。


5、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的。


6、由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的;


(二)劳动者紧急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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