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饮酒过量死亡,是不是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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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之间聚餐是一种容易见到的熟人社交活动,组织职员聚餐也是用人单位拓展团建活动的容易见到内容。职员在高兴聚餐、享受生活时,文明适当饮酒,有益于放松身心、增进感情。但,假如过量饮酒,不只损害身体健康,更有甚者,因酒精中毒或者短暂丧失行为能力发买卖外而失去宝贵的生命,只能给亲人带去很难抚平的伤痛。聚餐中饮酒过量致使死亡不被认定工伤,还或许会给亲人导致一些额外的经济负担,使得亲人遭受情感和资金的双重重压,显然得不偿失。
因此,在公司团建或者其他社会交往中,聚餐时应当不饮酒或适当饮酒,保证身体健康。作为用人单位,在组织聚餐前也应做好风险防范,知道聚餐职员身体情况,确保饮酒、饮食安全等,尽到肯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作为聚餐共饮人,饮酒过程中也要履行合理限度的注意义务,不进行斗酒、罚酒、劝酒等强迫饮酒行为,聚餐结束后,依据实质状况履行肯定的照看、护送、送医等义务,防止聚餐人酒精中毒或者发生其他意料之外。假如用人单位或者聚餐共饮人未尽到上述合理义务,可能因此会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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