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归哪儿管
劳动监察大队归哪儿管
劳动监察大队归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辖下的事业单位。
1.它承担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拓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的经办工作。
2.当劳动者的权益遭到侵害或存在不公平对待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和维权。
2、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即假如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发生在过去两年内,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导致的,意味着投诉需要针对具体的用人单位,并指出其违法行为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3.是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这确保了劳动监察大队只处置其职权范围内的投诉,并遵循相应的管辖规定。
4.涉及拖欠农民工薪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于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的拖欠薪资问题,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3、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手续
当劳动者决定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时,需要筹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1.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详细载明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字、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法,与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联系电话等。
这类信息能够帮助劳动监察大队知道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的基本状况。
劳动保障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情,投诉人应详细描述其权益遭到侵害的具体状况,并提出具体的投诉请求,如补发薪资、恢复待遇、支付有关成本等。
2.有关证据。为了支持其投诉,劳动者应提供与投诉事情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薪资单、工作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这类证据能够帮助劳动监察大队知道事实真相,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找法网提醒你,通过以上手续和材料的筹备,劳动者可以更有效地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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