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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避规伤害企业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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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马上推行,一些企业纷纷颁布对策,用裁员的方法避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笔者看来,这类企业看上去聪明的“裁员避规”,其实也伤害了企业自己的“软实力”。

    针对最近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法推行前突击裁员等行为,广州政府发出一项紧急公告,规定用人单位假如不是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紧急困难,不能进行规模性裁员,一次性裁员或12月14日至31日内累计裁员20人以上或10%以上是规模性裁员,须提前向劳动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马上推行,一些企业纷纷颁布对策,用裁员的方法避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广州紧急叫停企业在年底突击裁员,最后成效怎么样暂且不论,但在笔者看来,这类企业看上去聪明的“裁员避规”,其实也伤害了企业自己的“软实力”。

    在这类裁员事件中,受伤最大的或许是当事职员,但对企业来讲,要想在市场上不断进步壮大,要紧的还在于有一支支持企业进步的职员队伍,当职员权益与企业利益相冲突的时候,第一拿职员“开刀”,如此的企业是没办法取得职员的真心认可的,企业的凝聚力也无从谈起。

    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拥有些好社会形象,也是其取得市场角逐的“软实力”。企业好的外部形象和口碑,第一要得到企业内部职员的认同,才能得市场的认可,取得买家的尊重,进而扩大市场占有率,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谐的劳资关系,不只需要靠法律来规范,也需要企业文化的熏陶,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来看,在一些常识密集型企业,特别需要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取得职员的认可。

    由此看来,在现在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的现实语境下,企业以裁员避免《劳动合同法》,表面上看可以让企业在短期内获益,降低因签订长期合同给自己带来的重压,但从长远来看,此举不只损害了企业自己的信誉和社会形象,也对继续工作的职员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从而加深彼此的防范心理,强化双方的短期行为,为企业的长期进步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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