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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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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不同

实习期和试用期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差异:

1.对象不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打造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知道和选择而约定的一个考察期,这个期限一般低于六个月。

实习期则主要适用于在校学生,是他们在校期间到单位具体职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这意味着试用期的对象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期的对象则是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依据国内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假如劳动合同仅约定了试用期,那样该试用期不成立,整个期限应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实习学生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并不构成劳动关系。单位对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也无需实行最低薪资标准。

3.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能超越1个月;以此类推,最长试用期不能超越6个月。

而实习期并没有关的期限限制,这取决于学校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约定与学生的学业需要。

2、

实习试用期限目的差异

找法网提醒,在目的方面,试用期和实习期也存在明显差异。

1.试用期的主要为了让用人单位可以有机会知道并选择满足其需要的人力资源。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评估劳动者的能力、态度和适应性,从而决定是不是正式录用。

2.而实习期的目的则更多地体目前学校与学生的一同目的上。实习是为了提升实习学生的自己素质和实践能力,让他们可以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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