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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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是:
1.缔约一方当事人需要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在缔约阶段,双方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信任关系,应互负肯定的义务,如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
3.当事人违背了这类附随义务,破坏了缔约关系。
4.构成缔约过失,承担责任。
2、缔约过失中的附随义务指什么
缔约过失中的附随义务是指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时,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的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和互相诚实等。
1.附随义务的存在是为了确保缔约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诚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若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这类附随义务,就可能构成缔约过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是不是需要主观过错
找法网提醒,缔约过失责任确实需要主观过错。
1.这里的过错既包含故意也包含过失。即,只须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并对合同最后不可以成立或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负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值得注意的是,责任的大小与过错的形式(故意或过失)没直接关系,而是基于行为的最后结果,即是不是导致了别人信任利益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