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规范关于在城区划定地区内允许临时摆摊设点的通告
为全方位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方位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进步,帮助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打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在实地考察、走访调查、征求建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合理设置第一批外摆地摊地区,振兴地摊经济,保障就业和民生,促进消费。现或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经营地区及经营范围
1.广场东路东侧,主要以销售时令水果为主;
2.广场北路北侧,主要以销售百货、服装为主;
3.东升市场南口,主要以销售百货、服装为主;
4.东关北街,主要以销售熟食为主;
5.文化街十字东侧,主要以销售车载水果为主;
6.麻池小区门前两侧人行道,主要以销售水果、蔬菜为主;
7.神峪路北段,主要以销售水果,蔬菜为主。
2、经营时间
自即日起每天18:00—23:30。
3、经营需要
1.划定地区内的所有摊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摆摊经营,并依据地区走向将摊点摆设整齐,严禁在划定地区外及规定时间段外随便经营。
2.划定地区内的所有摊点一律不能用高音喇叭叫卖,严禁噪音扰民,严禁破坏经营地区内的公用设施和绿化树木。
3.严格落实各经营摊点自主管理及主体责任,自觉采集垃圾,维持地面清洗,严禁向绿化带、树池、下水道倾倒垃圾、污水。晚间经营结束后,要准时清理经营期间产生的垃圾,就近将垃圾倒入垃圾箱内,并将经营设施和拉运汽车飞速搬离。
4.各经营摊点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监管所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划定地区内摆摊经营,退出时需要提前申请取消登记记录,已经登记的不能私自出售、租借,收取出售费、租借费。
5.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纵原则,摊贩经营者需要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手段,不能占用马路、盲道、消防通道,不能占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出入口及个体店铺门口、十字路口,不能影响市民正常生活,不能破坏市容市貌,不能污染生态环境,确保行人、汽车通行安全顺畅。
4、保障手段
1.在疫情防控期间,划定地区内所有摊位一律实行免费入驻,免费经营,不收取任何摊位费、卫生费及汽车停放费等成本。
2.划定地区经营时间段内所有临时停放汽车自觉驶离,不能影响经营摊点正常经营。
3.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根据职能分工,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处置、交通秩序疏导、卫生保洁和平时管理工作,达成地摊经济健康良性进步。
期望各位流动摊主互相告知,入市经营,同时,主张广大市民朋友,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广泛宣传,进市消费,一同兴盛地摊经济,引燃华亭“烟火气”,打造好的经营秩序和生活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华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华亭市公安局
华亭市商务局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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