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之认定
看到其他人结婚总感觉是一件喜事。可是在婚姻缔结的过程中,总是会出现一些缘由让婚姻中的一方处以一种不太想的状况,这个时候有没什么法律上是什么原因可以倡导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呢?或者法律规定的什么情形可以倡导婚姻无效呢?今天华律网记者就给大伙详细介绍下,欢迎大伙一块阅读。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认定:
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一方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愿,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一同点: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备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当事人协商处置,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4、同居期间声音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爸爸妈妈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1、结婚是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调对弱势当事人的保护;而无效婚姻欠缺的则是婚姻的构成要件,强调对违法当事人的制裁。
2、失效不同。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须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
但也有例外:《讲解》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可撤销婚姻则是相对无效,它有空闲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请求人不同。《讲解》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七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含:一是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是以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伟大法定结婚年龄者的近亲属。三是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尽亲属。四是以结婚以前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以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病人一同生活的近亲属;可撤撤销婚姻的请求人只有一种情形,即依据《讲解》第10条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当然,法院依职权在无请求人的状况下也可宣告婚姻无效。
当然,关于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范围的界定,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争意。有的国家的法律把婚姻成立的要件分为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目的在于对违法婚姻的不同状况予以不一样的处置和制裁。违背公益要件者,被觉得对社会风险性较大,因而为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检察官均可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违背私益要件者,被觉得社会风险性较小,为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和其他有请求权的特定的人才能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从海外婚姻无效规范的立法趋势看,自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正逐步缩小,而且总的趋势是渐渐降低了自始无效婚姻的类型,相应扩大了可撤销婚姻的范围。
因此有人提出,一方面,国内《婚姻法》第10条列举的无效婚姻的范围应当缩小,仅限于两种,即:重婚的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由于重婚这种行为紧急违反了国内婚姻法关于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而又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结婚,又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这两种情形都紧急违背了结婚的公益要件,对社会的害处性较大,无疑是自始无效婚姻。
至于第10条例举的“结婚以前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以后尚未治愈的”与“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笔者觉得这两种情形应划归可撤销婚姻的范畴,由于这两种情形只不过违背结婚的私益要件或一般性的违背结婚的公益要件,社会风险性小。而且,假如一个人想与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想照顾其平时生活,大家的婚姻法为何要横加干预,非要宣告他无效呢?除此之外,“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在违法结婚之后假如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也是可撤销婚姻,由婚姻当事人自由选择,如此更有益于百姓生活的稳定与对婚姻当事人及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更符合婚姻法作为私法的基本属性,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其次,国内《婚姻法》第11条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只有“胁迫结婚”一种,范围也应当扩大,而规定为“违背当事人意愿”好像愈加妥当。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除去因胁迫以外,另外还应包含欺诈,双方当事人的误解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等状况。
在婚姻关系中会有不少不一样的形式,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而无效婚姻则是一种没法律效力的婚姻形式,阅读量上文相信大伙已经知道一些了它们有什么区别,假如还有疑惑,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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