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有没义务配合业主在自己出租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新能源电动汽车节能、环保、出行本钱低,对于用户们来讲,拥有一个我们的充电桩是解决“续航焦虑”的头等大事。
网友咨询:
我在小区租了一个车位,想装个充电桩便捷给电车充电。但物业说电容不够,还说安装充电桩会引发失火,死活不认可。我就纳闷了,他们是否在故意刁难我?
律师解答:
新能源汽车对节省资源、保护环境具备要紧意义。充电桩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进步的要紧基础设施。国家支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受托方,需履行“帮助业主合理用专有部分”的义务。充电桩安装是新能源汽车的必要配套设施,符合“合理用”范畴。物业以“电容不足”抗辩需提供电力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不然视为推卸责任。
律师补充:
国家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拓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首要条件下向用户适合收取成本。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打造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业主应当按期对充电桩进行养护,确保安全用。物业服务提供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业主申请的充电桩建设、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监督管理,对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准时督促整改,预防和降低违法违规用电等行为发生。
《中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推荐有占有、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根据约定和物业的用法性质,妥善修理、保养维护、清洗、绿化和营运管理物业服务地区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地区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手段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地区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准时采取合理手段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帮助处置。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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