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劳动合同不给职员一份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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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完劳动合同不给职员一份合法吗
签完劳动合同不给职员一份,一般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应依法将一份劳动合同出货给劳动者。
1.假如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并需要用人单位补发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且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出货劳动者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若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职员一份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2、劳动合同生效需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你,劳动合同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拥有作为劳动合同主体的资格。劳动者需拥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则需拥有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完全拥有法定必须具备条约,且所载法定和约定条约都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
3.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需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且意思表示均出于本人自愿,与本人内在乎志相符,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致使意思表示虚假的状况。
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在法律明确需要订立书面合同的状况下,劳动合同需要拥有书面形式。不然,将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合法原则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并遵守法定的程序。如需鉴证或公证的,需要按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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