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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联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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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圳宝安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问题上,法院、司法和劳动监察等部门不再各行其事,而是联合起来,打造起多方联动调节机制,将很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现在,这一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推行的做法,正在宝安这一试点地区发挥着愈加显著有哪些用途。

    以前,因为涉及的部门海量,处置劳动争议纠纷时总是存在责权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新型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机制,将法院、劳动监察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等资源整理起来,以人民调解员进驻劳动管理站同署办公的方法实行,扩大了人民调解受理纠纷范围。

    自今年4月拓展试点工作以来,深圳中级法院派出以34名法官、法官助理为骨干的12个工作小组,定时、定点深入宝安各街道劳动办,对派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年初以来累计挂点指导120余次,集中讲课12次,培训职员1180人。

    据统计,6月、7月宝安劳动争议联调工作室共调处劳动争议纠纷959件,调解结案734件,调解成功率达76.54%,涉案人数5759人,涉案金额345.5万元。

    同时,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威性和终局性,对劳动争议的人民调解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凭调解协议向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当事人申请变更、撤销人民调解协议或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可直接向区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合同纠纷立案处置,一般在一个月内结案。

    据了解,深圳中级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展试点范围,并越来越向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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