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期违约怎么样救济
什么是预期违约怎么样救济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这种违约行为就叫“预期违约”。
找法网提醒你,预期违约的救济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需要预期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需要预期违约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以预期违约导致的损失为合理依据确认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
2.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预期违约责任的承担方法包含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或者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1.首要条件条件不同:预期违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首要条件,无论双方当事人是不是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他们预期违约时暂停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首要条件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
2.适用事由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他们财产在缔约后明显降低并有难为对待给付的可能。默示毁约所依据的原因并不限于财产的降低,也包含债务人的经济情况不佳、商业信誉不好、债务人在筹备履约与履约过程中的行为或者债务人的实质情况表明债务人存在违约的危险等状况。
3.法律救济不同:对于预期违约,非违约方救济自己受伤的期待债权的方法有两种: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需要违约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需要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参考我们的实质需要核对违约方的认知,任意选择其中的一种救济方法。而在不安抗辩权规范中,先行履行一方的救济方法是该权利人可以暂停合同履行,一旦他们提供充分的担保,则应继续履行我们的债务。
3、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1.拒绝同意预期违约的需要:在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办法拒绝他们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备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质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质违约需要他们承担违约责任。
2.同意预期违约的需要: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暂停我们的履行,需要他们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可以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需要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需要解除合同并需要他们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遭到肯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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