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需要注意的地方:注意建筑工程合同主体的资格和意思表示;注意建筑工程合同的合同标的、价格、履行期限等;注意建筑工程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案等;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含下列条约: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者名字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目;
(四)水平;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址和方法;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本本订立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什么
1.主体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能将我们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别人的支配、干预和控制。
2.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非法干涉,包含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法、决定合同内容、讲解合同的自愿或自由。
3.权利义务公平对等原则: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相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需要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含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诚信,以善意的方法行使我们的权利和履行我们的义务,不能有任何欺诈行为。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能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合同效力原则: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备约束当事人各方的效力。
3、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可以反悔吗
一般不可以反悔,假如反悔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他们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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