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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易合同纠纷容易见到种类及预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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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阴阳合同”逃税款引发纠纷

在一些二手房子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常常会签订价格不一样的两份合同,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阳合同”,系由双方签订后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份合同,价格一般都非常低。在成都区域一般只须高于成都房地产管理局依据各地区状况发布的官方报价格即可办理登记,并依据此价格交纳各项税费。这种操作方法确实可以为交易双方特别是买方节省不少税费。

“阳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其事实上是通过不真实减少合同标的价格的方法,欺骗登记部门,目的是少交税金。这一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国内税收法律法规。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法院一般都断定其无效,不具备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但举证证明“阳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合同无效的举证责任在于倡导该合同无效的一方。为了便于卖方举证,在“阴合同”中对此问题则要做专门的技术性处置了。

所谓“阴合同”,则是双方当事人私下签订并实质履行的合同,价格一般都符合市场行情,充分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购买价格和意图。为知道决“阴阳合同”部分内容的相互冲突问题,双方应在“阴合同”中特别注明“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并用于备案登记的《房子交易合同》仅用于办理房子交易备案和权属登记之用,不可以用于确定甲乙权利义务的依据”等字样。通过此办法一般可以避免“阴阳合同”约定不同的问题。

有了上述明确的约定,法院一般都会以“阴合同”做为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鉴于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紧急违反了国内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假如是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假如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建议交易合同双方应在有税务专长的律师指导下进行合同避税,注意分寸。

2、只看房子不看证引发纠纷

房子权属证书是供应方依法拥有房子所有权并对房子行使占有、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也是交易合同谈判的基础,因此查询房地产证是每一个购房者需要做的第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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