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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与结婚年限有什么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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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分配与结婚年限有什么关联

在离婚财产分配范围中,毋庸置疑的是与婚姻年限并无关联性。

即使当事人已经步入婚姻多年的殿堂,在面临分手之时,对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也应遵循公平适当的原则进行均等分割。

而在此过程中,若夫妻双方主动达成协议,决定暂不对财产进行均等划分,抑或是依据法院对于事实状况的判断,认定不适合采取均等分割方法的,同样可以允许不进行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财产分割纠纷风险代理可以选择吗

非常遗憾地告诉你,离婚分割财产的案件一般并不适用于风险代理这一法律服务模式;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一种特定的委托诉讼代理关系,委托人在案件开始审理前不需要预先支付代理成本,待案件实行完毕之后,委托人再依据实质实行到的债权金额的肯定比率向代理人支付报酬。

然而,若最后败诉或没办法实行,代理人将没办法获得任何回报。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官方报价后仍需要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法、收费数额或比率。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能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在离婚财产分配范围中,毋庸置疑的是与婚姻年限并无关联性。

即使当事人已经步入婚姻多年的殿堂,在面临分手之时,对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也应遵循公平适当的原则进行均等分割。

而在此过程中,若夫妻双方主动达成协议,决定暂不对财产进行均等划分,抑或是依据法院对于事实状况的判断,认定不适合采取均等分割方法的,同样可以允许不进行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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