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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实收留公证都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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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样办理事实收留公证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别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情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情有关的其他材料。

2、办理事实收留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事实收留公证需要十五天,自公证处受理之日起算。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察,觉得申请公证的事情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状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准时告知当事人。而且要本人亲自办理。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别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留关系、解除收留关系、存活情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每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情,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3、办理事实收留公证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你,一般认定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事实收留关系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常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察,觉得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情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状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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