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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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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房屋是不是是夫妻共有财产要依据具体情形剖析,房屋若是结婚以后一同购买且没其他约定的是一同财产,若是结婚以前购买且没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是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个人能卖吗

在尊重婚姻关系原则之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一个人擅自处置夫妻共有些财产,然而,在获得另一半授权并得到书面确认的状况下则允许进行交易。

假如出现某一方未经授权而擅自处置了这部分共有财产,那样另一方有权依法维权,请求返还财产,但,若可以证明受叫人为善意且支付了合理价格,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求。

根据国内有关法律条文规定,无权处分者将不动产或动产出售给了别人,所有者拥有追回权,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

在此基础上,符合以下特定条件者,可依法获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1)在为善意行事时接收了该项不动产或动产;

(2)出售行为的价格合理公正;

与(3)已经依法办理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手续或者完成了动产物权的实质出货。

基于以上法律条约,通过善意方法获得不动产或动产所有权的受叫人,其前女友所有权人有权提起诉讼,需要无权处分者进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推行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代理。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出售给受叫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叫人获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叫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适当的价格出售;

(三)出售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无需登记的已经出货给受叫人。

受叫人依据前款规定获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获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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