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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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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国内《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并不会势必会致使离婚,而是要视状况决定。同时,即便是哺乳期离婚那也是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分的。

1、哺乳期协议离婚手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察。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察,主要审察双方是不是真的自愿,是不是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2、哺乳期诉讼离婚手续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法只能选择其一。具体的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筹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不是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他们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状况对是不是准予离婚,与怎么样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办等问题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哺乳期离婚如何判孩子

解决哺乳期离婚所涉及的子女抚养问题,其重点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其直接监护人为父或是母,皆为双方之合法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均需承担对子女的赡养、教育与保护之责任与义务,不可推卸。

第二,针对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妈妈直接负责抚养。这就意味着,在哺乳期内,除非存在特殊状况,不然法院一般会偏向于将子女判给妈妈抚养。

然而,在实质情形中,决定是不是将子女判给妈妈抚养,还需考虑很多原因,如妈妈的抚养能力、爸爸的抚养条件、子女的个人意愿(尽管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没办法明确地表达我们的意愿)、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环境等等。法院将会全方位衡量上述原因,并依据最有益于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若子女年满八周岁,则法院在做出裁决时还须充分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依据国内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条约,对于女方而言,在其孕期、分娩孩子之后的一整年或终止妊娠至六个月经期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申请;然而,若为女方主动提出离婚需要或者当人民法院断定有确实需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时,这一限制将不被适用。因此,在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并不意味着势必会致使婚姻关系的破裂,而需依据具体状况进行综合判断。在此特不要说明,即便是在哺乳期内发生离婚事件,亦可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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