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全球知识平台!

离结婚以后能否追回前夫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产?法院:可以!

Happy Knowledge 分享 时间:

小丽与大伟于2015年在景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结婚以后小丽偶然得知大伟在离结婚以前就认识小崔,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背着其给小崔微信转账、发送红包,累计金额达48400元,其中24次金额都是520元、1314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夫妻一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觉得,小丽与大伟并没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各自所有,故二人婚内的财产是一同所有,双方均有平等的处分权。小丽与大伟虽已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对当时双方均已知道的一同财产进行了分配,但小丽在离结婚以后才发现还有其他夫妻一同财产的,可以请求第三分割。

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实大伟在婚内与小崔确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小崔也收取了大伟具备特殊含义的转账,打造了事实上的赠与合同关系,因二人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大伟将本是夫妻一同财产赠与给小崔侵害了小丽的夫妻一同财产权,即使大伟为了保护其和小崔的“情谊”,不需要小崔返还赠与款项,小丽也可以需要小崔返还。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小崔返还了小丽与大伟的夫妻一同财产25000元,小丽撤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一同所有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对于非因平时生活需要对夫妻一同财产做要紧处置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获得一致建议;一方配偶基于不正当的关系,单方面将夫妻一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因这种赠与合同的订立背后隐含着赠与人期望与第三者长期维持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意愿,与国内传统婚姻家庭道德观念相背而行,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赠与合同无效。因这种赠与行为降低了夫妻一同财产,损害了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故无过错配偶可以需要第三者返还其所得全部赠与款项。返还后的财产,配偶双方可以在离婚时或离结婚以后再协商进行分割,如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可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分割处置。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