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结婚以前首付结婚以后男方爸爸妈妈还贷房屋算哪个的
1、男方结婚以前首付结婚以后男方爸爸妈妈还贷房屋算哪个的
男方结婚以前首付,结婚以后男方爸爸妈妈继续承担还款,此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哪个所有?
第一,需要明确的是,若房地产登记在爸爸妈妈名下,且由爸爸妈妈支付首付款并承担每月还款责任,那样该房地产应视为爸爸妈妈所有,而非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房地产分割。
然而,假如房地产登记在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名下,则需依据购买时间来判断其归属问题。若为结婚以前购置,且房地产证上只登记了子女个人名字,那样该房地产便可被认定为一方的结婚以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参与分割。反之,若为结婚以前购置,但房地产证上同时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样此举可视作爸爸妈妈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从而使该房地产成为夫妻一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男方结婚以前首付房屋离婚怎么样分
在婚姻关系中的房地产分割问题上,当一方向银行支付房子购置款项的首付款后,并于结婚以后与配偶一同承担贷款偿还义务时,解决这一问题的渠道是第一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若不可以获得一致建议,则应诉诸法律。
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审判一般会将此财产归属权判给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所有,而对于结婚以后一同偿还贷款与此行动所带来的价值增益,则需要拥有房地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适合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结婚以前签订不动产交易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置。
依前款规定不可以达成共识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男方结婚以前首付房屋归哪个
在婚姻关系中,男方在结婚以前支付了购房的首期付款,关于此房地产的所属权,需要依据其具体特点来加以判断。一般而言,若这个房地产的所有权已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义之下,同时结婚以后的贷款也完全由男方承担,则此房地产常常将会被视为男方在结婚以前所拥有些财产。然而,倘若在结婚以后,男女双方一同偿还房子贷款,那样在他们离婚之时,女方或有权利倡导对房地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权益。除此之外,假如房地产的所有权已经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那样这处房地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些财产,在他们离婚之际,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怎么样分割,如若协商无果,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质状况做出裁决。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普通的状况,具体的状况还需要参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具体的证据材料来进行判断。
房地产若登记在爸爸妈妈名下且爸爸妈妈承担所有成本,离婚时不分割。若登记在夫妻名下,结婚以前购置且仅登记一姓方的名,属个人财产;若双姓方的名均登记,则视为爸爸妈妈赠与,为夫妻一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