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全球知识平台!

离结婚以后未办复婚手续而同居的婚姻关系效力批复

Happy Knowledge 分享 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结婚以后未办复婚手续而同居

的婚姻关系具备何种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19570622

19570622

全文浙江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4月22日浙法研〔57〕字第1043号函悉。关于陈阿

宝与彭道会登记离结婚以后,没有办理恢复结婚的登记手续而又实行同居,其婚

姻关系具备何种效力问题,根据本院今年3月6日研字第4691号对甘

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假如他们事实上已经恢复夫妻关系,而问题只

是缺登记手续,当一方提出离婚时,仍应承认双方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不过,如来文所说,陈*宝只是向嘉善县人民法院询问另行结婚能否

的问题,人民法院还不适合径行作为离婚案件处置;可告知陈*宝在他们之

间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继续存在时,不可以与第三者另行结婚。

文书推荐:离婚协议书模板2024有孩子标准离婚协议书无子女离婚协议书通用版2024离婚协议书范本有孩子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