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去结婚地吗
1、离婚需要去结婚地吗
1.协议离婚一般需双方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离开常住地一年以上,可在常常居住地办理,需提交常常居住地证明材料。
2.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时,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状况下也可由原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综上,离婚并不是需要去结婚地,可依据具体状况选择适合办理地址。
2、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可行吗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分两种状况。
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可以异地办理。由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在肯定条件下可以异地办理。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所以,诉讼离婚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在异地进行。
3、异地离婚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呢
异地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分。
协议离婚方面,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诉讼离婚则不同。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常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诊的地方除外。若一方在异地居住达规定时长,另一方可在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探讨离婚是不是需要去结婚地这个问题时,其实状况较为多样。通常来讲,若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未必非得是结婚地。但如果诉讼离婚,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所以,结婚地未必就是离婚办理地。你是不是正面临离婚有关困扰,对去什么地方办理离婚手续拿不准呢?若对离婚地址的确定、办理步骤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确解答与贴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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