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100天那种情况婚姻无效
1、领证100天那种情况婚姻无效
在中国,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仅领证100天本身并不直接致使婚姻无效。若是重婚,即一方在已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登记结婚;或者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又或者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这类状况下婚姻才无效。但假如没有这类情形,仅以领证时间为100天来判断婚姻无效是没法律依据的。
2、领证100天什么法定情形会致婚姻无效
依据《民法典》规定,领证无论多长时间,存在以下法定情形会致婚姻无效:
1.重婚。有配偶者再与别人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该后成立的婚姻无效。重婚不只违反婚姻伦理,也触犯国内刑法。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如爸爸妈妈与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他们之间的婚姻无效。
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婚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的,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需经法院依法判决,并且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领证100天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是不是无效
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一般并不是无效,而是可撤销。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
所以领证100天发现他们隐瞒重大疾病,若符合“重大疾病”范畴,未患病方可在法按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但这里要准确界定“重大疾病”,一般指紧急遗传成人两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若能证明他们结婚以前隐瞒此类重大疾病,未患病方可行使撤销权,让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大家探讨领证100天那种情况婚姻无效时,除去文中提到的容易见到情形,还有一些特殊状况值得注意。譬如,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类状况若处置不当,也会致使婚姻被认定无效。你是不是遇见过类似的婚姻问题困扰呢?假如对于婚姻无效的具体断定、处置程序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理清婚姻中的法律迷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