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及撤销婚姻
1、哪个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及撤销婚姻
1.申请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主体确有不同。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更广,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因不一样的无效理由有所区别,以重婚为由的,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可申请;以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者近亲属可申请;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当事人近亲属可申请。
2.撤销婚姻的申请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本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申请;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申请。
3.建议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发现婚姻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时,准时采集有关证据。当事人本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权益受损时积极维护自己权益。基层组织在遇见重婚等状况时,应积极履行职责,帮助有关职员申请婚姻无效。
2、申请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的主体有什么规定
申请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主体规定不同。
申请婚姻无效,依据法律,以重婚为由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基层组织和其近亲属;以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的,是当事人和未达结婚年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是当事人和其近亲属。由于婚姻无效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涉及公共利益,所以赋予基层组织等主体申请权。
而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主要关乎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和权益,所以申请主体仅限于受胁迫方或被隐瞒方这类直同意影响的当事人。
3、申请婚姻无效及撤销婚姻有什么法定主体
申请婚姻无效的法定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以重婚为由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申请的,为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而因受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撤销主体为受欺诈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在探讨哪个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及撤销婚姻之后,还有一些有关要素值得关注。申请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之后,财产怎么样分割是一个重点问题。通常来讲,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备受关注。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原因,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假如你对申请婚姻无效及撤销婚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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