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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村走红案例及推广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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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人惟有维持狼一样敏锐的嗅觉,才能使广告主在一如丛林法则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存活壮大,而推广界对已跃升为第二媒体的网络络的漠视,使大家有理由质疑:推广界的嗅觉是不是已家畜化,而当企业界意识到委以市场成败重托的推广界已然退化如此时,是不是该陷入深深的恐惧?
  如果此文可以激起推广界尚存之警醒,或三五强烈反驳之声音,实乃推广界和企业界幸甚!

  开篇语:

  打个比喻,如果雪村是一个面团,网络络就是强效酵母,把他发成了一个特大个儿的馒头。

  每一个推广人的职能,难道不是探寻强效酵母,以把一个面团(特别是商品高度同质化年代)发成一个特大个儿的馒头?

  一.雪村成名了,推广界却没有发挥网络络这一强效酵母的用途

  雪村很特别,无论是长相还是他做的音乐。

  不过,雪村早就很特别,长相特别了几十年了,那首很特别的音乐《东北人都是活雷峰》也早就在1995年完成。

  雪村很红,红到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而且是红起于一夜之间,伴随一首Flash的流传。

  但雪村发红,是在2001年。

  所以,看客很轻易明白,雪村的特别并不是他走红的充分条件。

  传媒对雪村的定位之一(“通过互联网走红歌坛第一人”)精确揭示出:网络络是雪村大红大紫的根源。

  打个比喻,如果雪村是一个面团,网络络就是强效酵母,把他发成了一个特大个儿的馒头。

  每一个推广人的职能,难道不是怎么样把一个面团(特别是商品高度同质化年代)发成一个特大个儿的馒头?

  雪村的成名,无疑证明了网络络是推广界苦苦寻觅的强效酵母!

  下面为雪村语:

  “歌曲创作出来后,是互联网以及网上的精英们把它们做成了动画形式,同时又由于互联网自己的传播快、范围广的这些优势使它们飞速流传。而这些工作我都没有参与。”

  下面这段文字摘自[中华读书网]的文章—《互联网年代的马原》

  “以往写作的人要成名必定经历漫长的流程,经历许多次投稿退稿,经历被转载,经历被批评家品头论足,遍尝酸甜苦辣之后或许你劫后余生,被认可了被接纳了,终于成名了。说来有趣,使雪村名扬天下的竟是毫不起眼的一个小东西:Flash,雪村进“天堂”省略了从炼狱到地狱全部的痛苦与挣扎。

  作为企业界,推广界,何尝没有如此感慨如此期待?——如果自家商品能以如此低本钱飞速蹿至如此之红?如果是自身策划的案例能如此低本钱如此飞快地威行八方?

  而事实是,到现在为止,推广界尚未出现即便是一个经典的营销推广案例。

  而与之相反衬的是:依据中国网络络信息中心的《第十三次中国网络络进步报告》,2004年1月,中国大陆网民总量已达7950万人,而且,当选购商品或服务时,互联网广告对网民的影响力已经超出报纸广告,成为仅次于电视广告,从而使互联网已经摆脱了第四媒体的位置,一跃成为第2媒体。

  但,推广界居然依然没有为此汗颜。

  二.是推广界的过失?还是雪村案例没办法复制?

  广告的成效,取决于两点,信息和信息的传递性,推广通过信息展示使直接受众获得信息,而通过信息的传递性使受众群体放大从而获得推广成效的放大。

  在信息海洋中,推广人殚精竭虑,企业日耗万金,也已难使直接受众对信息形成印刻功效,也就是说,单纯进行信息展示已经难上加难,而能形成一定量信息传递的推广案例,日益凤毛麟角。

  网络络的本质是什么?

  高速和互动!

  互动形成了大家在互联网上的思维方法为高度共享性,也就是说:在网民的思维方法中,已经为信息传递性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而互动性和互联网传递信息的高速性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其他媒体没办法比拟的优势—飞速形成大范围的信息传播。

  现在,各大门户网站,每天都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广告,所以说推广界忽视营销推广可能有人会觉得委屈。

  但现有绝大部分互联网广告的成效,连信息展示的目的都没有达成。由于,电视媒体还有视觉和声音对受众形成的强迫性,而网民早已对毫无新意的互联网广告高度免疫形成了习性性视觉避免。

  难道,雪村现象之于推广学界,真的仅仅只是一个特例?

  回顾雪村案例:

  当时的状况是,一个公司几十人,只须有一个人看了或听说了那段《东北人都是活雷峰》的Flash,那样一天内,办公室里所有人就都会知道这件事,然后呢,每个人又在一两天内传递给另外的几十人,由此放大开去,于是,雪村红了,红到地球人都了解。

  原子弹爆炸威力之所以强大,始发于一个高速质子轰击另一个中子,使其分裂转变为另外两个高速质子,各自再轰击一个中子……不断放大下去,从而形成另世界惊骇的爆炸力。

  核心是什么,也是分裂转变的传递,而这种分裂转变仅为一个分裂转变为两个,远逊于雪村案例中一个传递到几十个的规模。

  所以大家看到,雪村案例的精髓,在于其形成了飞速而广泛的信息传递。

  所以,互联网之所以没有成为主流的广告媒体,不在于其受众不广(7950万受众),不在于其自己信息传递不畅。

  而在于推广学界仅仅套用了传统媒体的推广模式,把重点放在了信息展示,而这恰是互联网的弱点。

  互联网之所以没有成为主流的广告媒体,在于推广学界没有充分应用互联网信息传递高速性和互动性这两大互联网基本特质。

  三.无论不可以还是不为,是不是都是推广界对广告主的失职?

  可能大家很难重现雪村分文未付而一夜成名的推广经典,但起码,大家可以为广告主节省相当大数额的广告成本甚至是绝大部分的广告成本,由于,对互联网的信息高速传递性和互动性的运用,使广告主不必为这个人数远超出直接受众的被传递群体支付任何广告本钱。

  而无论电视广告还是报纸广告,信息的投递目的绝大部分都只是直接受众,也就是说,广告主需要为每个受众支付广告本钱。

  互联网媒体可以达成良好的传播成效;

  策划得当的话,互联网媒体可以为广告主节省绝大部分的广告成本;

  大家尚没有做到;

  是推广界不可以?

  还是推广界不为?

  无论不可以还是不为,是不是都是推广界对广告主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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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蔺德刚先生现为北京市搜索推广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多年来从事BtoB、BtoC模式电商的运营和管理,作为中国第一家专业于搜索引擎推广的咨询公司,北搜致力于协助顾客借助搜索引擎拓展高效率低本钱的网络营销推广。欢迎致电:010-62139930与大家联系。E-mail:marketing@kola.cn,网址:http://www.kol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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