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公司不匹配上班地,辞职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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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公司不匹配上班地,辞职有补偿吗
1.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地址与公司实质搬迁地址不匹配,假如公司搬迁至其他城市,致使职员没办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且职员因此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那样公司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给予职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即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2.假如职员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只不过在本市内进行搬迁,法律快车提醒,并未改变劳动合同的基本履行条件,那样公司一般不需要给予补偿。
2、同城公司搬迁不去上班能获赔偿吗
同城公司搬迁时,职员是不是因不去上班而获得赔偿,需视具体状况而定:
1.假如工厂在本市内搬迁,且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履行,那样职员一般无权获得补偿。
2.若职员因此选择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城搬迁的状况一般也不提供补偿,但这并不是绝对,需综合考虑企业搬迁的距离、是不是提供交通工具、上下班时间是不是调整、是不是给予交通补贴等原因。具体来讲:
(1)假如搬迁对职员导致了重大影响,且公司未采取任何弥补手段,职员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给予补偿。
(2)假如搬迁未对职员导致重大影响,或公司准时采取了调整上下班时间、提供班车等弥补手段,职员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需要补偿。
3.若需补偿,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规范实行,即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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