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不收费属业主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是业主共有,但是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是业主共有,但是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是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合、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是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些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是业主共有。”
由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业主在小区内停车是不应该收取成本的,具体缘由请看下文剖析。
1、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用费;一为保管成本;
A、土地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与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包含小区的道路地方都是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备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便叫你委托保管汽车,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什么赔偿?
2、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什么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是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点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根据物业管理方法需要,你们需要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有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策略。
3、借助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出货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建议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合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不是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是违法行为!
律图我们为大伙整理了上面的常识,期望小区业主可以获悉自己作为业主的权益,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业主的权益。假如你还有业主权益的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免费咨询本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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