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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种类状况的房屋可以强拆?符合这几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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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且在补偿规定的时间内也不搬迁的,可以由有关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推行强制拆迁。那样发生哪些种类状况可以强制拆迁呢?

第一第一种就是违章建筑和违法建筑的拆除,这样的情况在拆除之前一般会收到有关部门发的责令拆除公告书或者限时拆除公告书、限时拆除决定书之类的公告。由有关部门发布的这类公告都具备强拆的权力,在这类公告发布时也会告诉被拆迁人有60天的行政复议期间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间。假如被拆迁人在6个月之内不自行拆除,也不可以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就能直接由有关机关进行强拆。当然比较人性化的就是,在有关机关决定强拆前,他也会给你下最后一份通碟,也就是催告书。

其中第二种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强拆,遇见这样的情况被强拆一般缘由补偿和安置不合理,被拆迁人就拒绝签字。针对这样的情况,跟第一种一样,也是由有关部门发布告知书和决定书,然后有60天的行政复议时间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没用我们的合法权力,也不交出土地,就会由有关部门合法实行强拆。

最后第三种就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强拆,针这样的情况推行强拆需要有一个首要条件,也就是 需要有合法的征收决定通知和征收补偿决定书。假如被征收人不认可补偿和安置策略,可以拒绝签字。然后收到有关部门的书面征收补偿决定书开始,就有60天的行政复议时间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时间。

从以上提到的三种状况,大家不难看出,他们在收到有关部门发布的告知书后,都有60天的行政复议时间和6个月的行政诉讼时间,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政府就有合法的权利进行强拆。所以被征收人在不满补偿和安置策略时,必须要准时的行使我们的合法权利,通过咨询律师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争取到让自己最认可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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