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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过户要土地出让金吗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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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过户要土地出让金吗如何算

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这一成本的计算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1.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为:*70%。

当已购房改房的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子权证满五年后,若按市场价供应所购住房,产权人需按原购房价格和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进行买卖的,产权人需按价格的10%上交土地出让金,而在规定发布之日将来买卖的,则需按原购房价格和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3.若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子情况基本一样的普通产品住房价格(即官方报价格),则应按官方报价格计算价差。这一规定能够帮助预防底价买卖致使的国有资产流失。

4.若交易双方对官方报价格有异议,可委托有资质的房产估价机构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成本由委托方承担。这一条约为交易双方提供知道决价格争议的渠道,确保了买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过户时,产权人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若尚未获得房地产证,最好进行公证以防止后续麻烦。公证可以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降低因产权不清致使的纠纷。

2.应尽量在获得房地产证后再进行过户。如此可以确保买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因产权问题致使的法律纠纷。

3.还应该注意买卖价格的合理性。若买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官方报价格,或许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并致使买卖受阻。因此,在确定买卖价格时,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和房子情况等原因。

4.建议在过户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有关部门员工以知道具体需要和步骤。如此可以确保买卖的顺利进行并降低麻烦。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通过法律快车在线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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