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业主委员会怎么样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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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业主委员会怎么样维护业主权益
在没业主委员会的状况下,业主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业主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即住建局物业科)投诉物业管理问题。
2.业主可以对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违约或侵权诉讼,或者依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3.业主还可以尝试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寻求第三人的调解,包含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
2、没业委会可向什么部门投诉
当小区没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又面临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时,他们可以向多个部门投诉以寻求帮助。
1.最重要且直接的投诉对象是住建局物业科,这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实行机构,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业主可以向该部门反映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状况,或者提出对小区规划、房子水平等方面的投诉。
2.业主还可以考虑向买家权益保护协会、水平监督部门等其他有关机构投诉,以寻求更广泛的支持和帮助。在投诉过程中,业主应确保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准确,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倡导。
综上所述,找法网提醒,即使在没业主委员会的状况下,业主仍然有多种渠道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通过行政渠道、法律渠道还是其他渠道,业主都应积极寻求帮助,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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