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人心态批判
先看一则国内某策划机构的广告,刊登在2004年8月中旬版的《推销与市场》上。其在广告中称:“能用最好的创意创造性的解决顾客的市场难点的,才是‘神’。ⅹⅹ的世界里,神佛满天!”
笔者认为,能用最好的创意创造性的解决顾客的市场难点,是策划人的基本素质和需要,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优秀的策划人,怎能称自身是“神”?而且是“神佛满天”!要知道,神是至高无上的,是无所不可以的,ⅹⅹ策划机构真的是万能的吗?如果是真的,那样这家策划机构就应该改称“ⅹⅹ寺”或“ⅹⅹ庙”了。不过,这种“称神”的言论,在一定量上还是可以让人“一笑了之”的,但是该策划机构以下的广告内容就不得不令人在炎炎夏日“打寒战”了——
“自己的广告生猛无比……‘如果以前没有人夸过你是天才的话,最好别来,省得自讨其辱!’大家还有ⅹⅹ(市)广告公司里独具个性的厕所,欢迎参观,收费一元。”
“自讨其辱!”“独具个性的厕所!收费一元!”看了之后,笔者不断在脑子中浮现这几个词。的确很有新意!也的确很有创意!这种勇于打破思维枷锁、追求创意无极限的精神本身非常值得策划人学习。并且,从提升品牌知名度的角度来说,ⅹⅹ策划机构已经达到了目的,但是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这样做对提升ⅹⅹ策划机构的品牌美誉度没有任何协助,反而会大大减少ⅹⅹ策划机构本身已经积累的品牌美誉度。而且,对于理智一点的企业来说,更不会选择这样的企业来替自身做策划,理由很明显:自身公司的策划靠耍小聪明,来哗众取宠,谁能保证其不在操作其他人品牌的时候,耍同样的“雕虫小技”,最后让ⅹⅹ策划机构的顾客“很受伤”。
我在《营销,但别伤害品牌》一文中打过一个比较极端的比方,即:如果某个新职员一进公司就想让公司职员都了解自身,那样他有一个非常容易的办法——脱光衣服在办公楼外转两三圈,这种办法绝对可以让公司职员一天之内知道他的名字,但是不会有其他人对他产生好感。所以,没有人会这样做。当然,策划机构也要要防止类似的策划。
另外,仍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大家可以在招聘流程中淘汰条件不符的人,但是绝对不可以认为面试者是“自讨其辱!”。况且,从ⅹⅹ策划机构的文案中可以看出其是相当具有开放性的,那就更应该“不拘一格‘用’人才”了。
无独有偶,2004年8月12日《中国企业报》品牌周刊刊登了一则“品牌书讯”,书讯中声称“作者对于中国品牌界的最大贡献在于,首次提出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品牌理论体系”,结尾处又称:“作者坦言,这本书的出版,可能会让他失业。但假如有一天中国品牌真正屹立于世界品牌之林,就算失业作者也心甘情愿了。”
在此之前,我一直比较欣赏该书作者,并认为其书的确有肯定的深度,而且的确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但是此次声称“首次提出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品牌理论体系”未免太夸张了点。据笔者所知,在此之前同样声称自身“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品牌理论体系”的书就远远不止一套。至于其饱含“忧虑”和“大公无私”的坦言——“这本书的出版,可能会让他失业”,笔者就更不敢恭维了。大家都知道,做品牌策划的必经阶段是对品牌进行有效的定位,定位之前需要进行市场细分,也就是说,一个再好的品牌也不可能满足所有顾客的需要,就像一种药不可以包治百病一样。同样道理,不管书自己水平有多高,一本有关“品牌”塑造的书也不可能满足所有品牌塑造的需要,解决所有品牌塑造流程中的问题。我想该书作者肯定不会连这个基本的道理也不懂。既然是这样,这就需要作者进行更多的研究,继续为中国品牌的进步做更多的贡献,那样,作者又为何会有“失业的忧虑”呢?“炒作”,还是自我膨胀过甚?我想二者至少有一条,很大程度上是“兼而有之”。
最后,笔者想重点说明,尽管做策划很轻易让人膨胀,仿佛“普天之下,惟我独尊”,但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顾客,也是为了自身的长远进步,大家应该时常给自身泼一些冷水,让自身冷静冷静,尽可能防止言过其辞,杜绝“浮夸风”,更不可以妄自“称神”。
谢付亮,国际注册商务策划师,人性品牌策划专家,现任某公司企划部经理,邮箱地址:zeroshel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