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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有权利拒绝签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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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有权利拒绝签协议吗

职员确实有权利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这一行为或许会带来相应的后果。

1.具体来讲,劳动者可以自主决定是不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一旦用人单位决定用工,即与劳动者打造了劳动关系,此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最迟不可以超越一个月。

2.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3.若劳动者拒绝签订,用人单位为防止支付双倍薪资的风险,或许会选择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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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何时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类情形主要分为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与经济性裁员三类。

1.过失性辞退包含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紧急违反用人单位规章规范、紧急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等状况。

2.无过失性辞退则是指劳动者患病或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职位后仍不可以胜任,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等状况。

3.而经济性裁员则是因为企业破产、生产经营发生紧急困难等缘由致使的裁员。这类情形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中均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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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拒签协议单位怎么样处置

找法网提醒,当职员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手段进行处置。

1.单位应当明确告知职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和有关规定,并提醒职员拒绝签订可能带来的后果。

2.若职员仍然坚持拒绝签订,单位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解除与职员的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单位应当确保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合法合规,防止引发非必须的法律纠纷。

3.单位也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前,为职员办理好有关辞职手续,确保职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应该注意的是,单位在处置职员拒签协议的状况时,应当维持冷静和理性,防止采取过激手段致使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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