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和联系
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和联系
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在本质上存在显著有什么区别,同时也具备肯定的联系:
1.从不同上来看,两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是由《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的。
而用工协议则更多地适用于事业单位与其受聘职员之间,它是依据《事业单位用工协议制试行方法》第二条来推行的,旨在通过签订用工协议来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两者的用工招聘方法也存在明显差异。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严格的程序性需要,只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打造劳动关系,并应当打造职工名册备查。
而用工协议关系的打造则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需要,包含公布聘用职位、面试职员申请面试、资格初审、考试或考核、确定受聘职员与签订用工协议等多个环节。
3.在合同期限特征上,两者也不尽相同。劳动合同分为固按期限、无固按期限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类型型,而用工协议则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4.尽管两者存在很多不同,但它们都是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都具备肯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在联系上,大家可以说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都是劳动关系的要紧表现形式。
2、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怎么样选
找法网提醒,在选择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依据实质状况进行综合考虑。
1.要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假如双方打造的是劳动关系,那样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假如双方打造的是聘用关系,那样可以考虑签订用工协议。
2.要考虑双方的权益保障。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在权益保障上有所不同,比如劳动合同的签订没严格的程序性需要,而用工协议则需要经过严格的招聘程序。
3.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用工协议,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然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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