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超越1年,满1年之后的二倍薪资是不是支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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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最高法院与人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建议(一)》(人社部发﹝2022﹞9号),对此进行了明确,建议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存在前款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第二倍薪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视为"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为了为解决一些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没办法得到保障的问题,在法律已经拟制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状况下,再倡导双倍薪资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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