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纠纷,举证问题怎么样处置?
房子拆迁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容易见到的一个问题,由拆迁问题引起的纠纷也是容易见到的纠纷种类,那样在房子拆迁的纠纷中,当进入行政诉讼阶段时,由哪个举证有没相应的法律规定呢?本文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为你提供关于房子拆迁纠纷,举证问题怎么样处置的参考。
被拆迁人起诉拆迁主管部门,提起的是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来承担,行政机关有义务在诉讼中举出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然其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不需要原告证明被告的行为违法,法院就能直接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因此,被拆迁人起诉拆迁主管部门,应由拆迁主管部门承担举证责任。
未经行政裁决能推行行政强制拆迁吗
被拆迁人或者房子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子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子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与具备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城市房子拆迁强制实行需要作出书面裁决并须经房子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未经行政裁决,不能推行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未按裁决建议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水平安全指标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能推行强制拆迁。
拆迁中什么状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备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他们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房子拆迁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子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共识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被告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所作的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具体指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是合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假如被告不可以提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来证明该行为的正确和合法,则被诉行政机关可能承担败诉的诉讼后果。
拆迁中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
其实不管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大家作为被拆迁人,就案件本身来讲,大家胜诉的不多。大家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目的是查询他们的证据材料,从这类证据材料中找出对大家有利的东西,抓住他们的弱点。只有大家把握住他们的弱点,他们才能和大家真的的谈判。不然象大部分被拆迁户那样,仅仅局限于自己这一方的事实问题。是非常难达到获得适当的能认可的结果的。大家的目的不是案件本身的结果,而是最后大家能获得的补偿提升了。对大家来讲,最后补偿提升了就是胜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