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开庭要素
由 Happy Knowledge 分享
时间:
出租合同开庭的要素可能包含以下方面:
出租标的物的状况:法官需要知道出租标的物的具体坐落、地方、门牌号、宗地号、地籍图、产权证等详细情况,与标的物的现实情况,如建筑是不是按证建造,是不是按原状用,是不是存在改扩建、加层、隔断等状况。
出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法官需要审察出租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性。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子,这构成房子出租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具体来讲,需要看出租人是不是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或持有所有权证书,或者是不是具备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产品房交易合同等证明文件。
违约行为和紧急程度:法官需要判断出租合同中是不是存在违约行为,与违约行为的紧急程度。假如存在违约行为,或许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和出租标的物的用法。
实质用主体及用方法、经营业态等状况:法官还需要知道实质用主体及用方法、经营业态等状况,以便更好地评估案件的状况和审理方向。
现场走访调查:必要时,法官应当准时到现场走访调查,充分评估和把握案件审理的步伐和方向。
上一篇:债权人代位撤销纠纷如何处置
下一篇:股权合同纠纷开庭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