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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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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一般来讲,债务人财产范围包含两个方面,不只包含破产案件受理时是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还包含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获得的财产。下面是华律网网的记者依据《破产法》收拾的债务人财产范围。

债务人财产包含以下两大类:

1、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获得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仍然可以从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动,譬如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等,这就存在着获得财产的可能。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是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获得的财产,既包含实物财产也包含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

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获得的财产。

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获得的财产。因为这种合同是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同意给付时有相应的给付,而且这种给付一般具备等价性质。

由破产企业享有些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获得的价值分配。

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出售所得。比如房子出租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带来的收益与破产财产出售价值超越其账面净值的差额部分。

继续营业的收益。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可能裁定准许债务人继续其营业,这个时候因企业继续经营所获收益是债务人财产。

基于其他合法缘由而获得的财产。包含:因别人侵犯破产企业权利而获得的赔偿;债务人因开办人补足注册资金所获得的财产;因债务人财产被错误实行而实行回转的财产等。

2、破产案件受理时是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案件受理时是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些或者营运管理的全部财产,包含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有关财产权利。其主要构成为:

企业自有些财产。企业自有些财产是指债务人企业所有些资产,包含国有企业营运管理的资产。主要包含:

①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这部分资产指企业现存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包含注册资本、收益,主要包含企业的发行股票或者债券,所筹集到的资金或者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等。

②破产企业享有些土地、水流、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用法权。包含土地用权、水面用权、采矿权。

③设定了担保权益或优先权的财产。原《企业破产法》规定,已作担保物的财产不是破产财产。本法中,这部分财产仍然是债务人财产,具体包含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与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

是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债务人财产包含债务人企业所享有些所有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物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具备排他性,为典型的财产权利,主要有所有权、经营权、用权、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留置权、典权等形式。因这类物权而产生的对别人的物权请求权,当然构成债务人财产。

②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债权。权有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成本返还请求权等。债务人企业依法获得的对别人债权,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利益,应属债务人财产。

③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证券权利。破产宣告前,债务人企业由于票据行为、购买债券、股票等法律行为,获得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作为上述证券持有人享有些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权利,构成债务人财产。

④应当由债务人企业所有些常识产权。常识产权是一种智商成就,一般包含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常识产权主如果指债务人企业在工业产权方面的权利,即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科技成就或专有技术的权利等。

⑤债务人企业享有些股东出资缴纳请求权。法人被宣告破产时,不论它的成员或股东的出资期限是不是已到期,凡承诺缴纳出资的法人成员或股东,只须其尚未完全向债务人企业全额缴纳出资的,均应当缴纳;债务人企业同时享有需要缴纳出资的请求权。

⑥其他财产权利。但凡债务人企业享有些、可以用财产价值衡量并可以变现为资金利益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财产权利,如债务人企业享有些专有技术、商号等,也应当列入债务人财产。如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些债权亦是债务人财产。

这样来看,债务人的财产范围主要就是受理时断定给债务人的财产和破产程序终结前的所有财产,实质状况中,破产程序终结前涉及的财产比较多且复杂,假如你还需要知道更多与之有关的信息,可以到华律网网站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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