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对银行办理房子抵押有哪些影响?
由 Happy Knowledge 分享
时间: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初次规定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别人住宅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1、居住权对银行业务有哪些影响呢?
房子所有权人在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之前,假如该房子已经设立了居住权,那样借款人将来逾期,银行拍卖处置该类房子时或许会遇见障碍。
1、即便该类房子可以过户,但假如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持续,依旧需要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2、购房人一般也不会考虑购买此类房屋用于自住,因此会干扰该类房子的拍卖、成交及价格。
2、应付手段:
1、银行在办理房子抵押登记之前,银行应当对房子进行仔细审察,以确定是不是存在已登记的居住权。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查看房子权属证明或者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方法来进行确认。
2、在评估抵押房子价值时,也需要考虑到居住权可能对房子的市场流通性和价值导致的影响。
3、对于存在居住权的房子,可以拟定更为严格的贷款条件,以减少银行的风险。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上一篇:新旧债务重组准则比较及影响剖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