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如何了?
从2004年底开始,天天看终端的笔者注意到“家乐福”有了愈来愈多自有品牌,从洗衣粉、沐浴露到香皂牙膏,从果汁饮料到饼干牛奶,标注着“Carrefour”的产品以其较低的价钱出现的超市的柜台上。
大家来剖析,“家乐福”的核心角逐力来自那里?自有品牌的出现意味着什么?
“家乐福”也罢、“沃尔玛”也罢,甚至“国美”、“苏宁”也罢,最核心的角逐力来自低廉的价钱和放心的商品水平。规模制胜的含义之一就是集中式采购,实质就是通过自己的门店连锁实力和出售商谈条件,然后以较低的价钱获得客户的认同,同时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实行严格的现代化服务,不断积累优质客户的流程式推广。
既然这样,大型连锁的核心角逐力在于价钱优势和服务优势,在于和出售商的关系维护,那自有商品是不是依然有这些优势,或者说可以发挥这些优势,还是使优势彻底沦丧呢?
第一大家承认,自有品牌相对于名牌依然有价钱优势,但是客户是如何认为的呢?笔者对常逛超市进行大宗采购的朋友进行调查,一般反映的是自有品牌必定属于低端商品,不分析作为购买(经常采用)对象。也就是说,其实“家乐福”费尽心机推出的自有品牌在顾客心中属于“杂牌”,不仅不会给大部分客户留下好印象,甚至一定量上损害了“家乐福”的品牌形象,一家跨国公司竟然在很多推销损害自身品牌的商品,“家乐福”,你想做什么?!
再者,自有品牌的出现实质上并不证明“家乐福”有制造能力。自有品牌属于OEM商品,一贯作为甲方的“家乐福”优势就是企业要主动和自身谈判,并且水平由企业负责,降低了自己的经营风险。但是自有品牌的诞生使家乐福不得不面对着水平管理、水平风险和主动沟通,实质是劳心劳力的事情,优势何在?
有读者会说,“家乐福”也可以进行品牌塑造,使“家乐福沐浴露”成为高端产品,大家相信“家乐福”有这个资金实力,但是大家不相信“家乐福”有这样的实行力,更不敢相信自有品牌会带给企业更大的价值。毕竟,自有商品和出售商是互相角逐的关系,“家乐福”一旦失去最优秀的商家,优势何在?收益何在?
自有品牌实质使“家乐福”所有的优势都不复存在,属于典型的策略错误。
下篇 服务之惑
笔者一个好朋友于年初在“家乐福”北京方庄店购买某品牌电磁炉,并且开具发票。夏季电磁炉出现问题,由此便诞生了极其复杂的维修经历——
朋友带着电磁炉去“家乐福”,目的就是进行维修,找到服务台,服务台服务职员听明白朋友的目的以后,毫不考虑的回答竟然是:“维修找厂家啊,找大家干什么?”(请注意服务职员的措辞,明显没有进行有关培训和客户建议处置应对)朋友当时就懵在了那里。
由于朋友购买商品时说明了有一年的保修,但是导购员并没有说明维修的具体事情,于是朋友就针对当时的购买状况对服务职员进行了第三说明,并供应发票需要“家乐福对”商品的维修供应服务。
服务职员第三声明对维修没有责任和义务供应协助,第三需要朋友找厂家。但是朋友再三坚持“家乐福”有义务供应维修服务并且僵持一段时间后,于是服务职员找来一位据了解是“店长”的员工,依然说“家乐福”没有维修的义务,需要朋友直接找厂家,并且在笔者朋友的需要下出示店规进行讲解和问题回避。
最后的结果是朋友放弃和“家乐福”的说理,根据厂家电话到维修点进行不收费的维修,问题算是告一段落。
虽然是一件小事情,对于“家乐福”这样的大企业来讲,反应的问题却是十分有意思的——
第一就是服务职员的培训,当客户有建议或者需要供应协助时,服务职员的态度和前三句话时至关要紧的,可是“家乐福”的服务职员没有做到这点,这不是某一个服务职员的责任,而是培训主管的失职;
第二,非常重要的就是,“家乐福”完全有义务对商品的维修供应协助,哪怕将商品留在门店,然后联系生产企业进行维修(国美就是如此),也没有任何理由说维修仅仅是生产商的事情。举例,如果客户购买“家乐福”的商品食物中毒,“家乐福”一样是被告方,同样负法律责任,这是势必的,作为一家连锁公司,服务应该是站在客户的角度,而不是以所谓的店规“店大欺客”。
“不要在家乐福买家电”,笔者的朋友这样告诉笔者,口口相传的结果就是销量的降低,起因就是“家乐福”的服务有致命的缺陷,没有给客户供应足够的便捷。
“家乐福”,期望你警惕并足够看重客户的建议和实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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