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手术算医疗事故吗
1、二次手术算医疗事故吗
二次手术确实大概算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满足特定的规范。
1.医疗事故的主体需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
2.医疗行为需具备违法性,即违反了有关的医疗规定或操作规范;
3.医疗事故需因医务职员的过失致使病人人身损害,并且这种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你,对于二次手术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不可以以偏概全。
1.假如二次手术是由于病人病情需要或第一次手术存在并发症等合理缘由,且医务职员在手术过程中没违反有关规定或存在过失,那样二次手术就不是医疗事故。
2.假如二次手术是由于医务职员的过失或错误判断致使的,那样它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2、什么情形不是医疗事故
以下情形不是医疗事故:
1.在紧急状况下,为了抢救垂危病人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手段,即便导致了不好的后果,也不是医疗事故。
2.在医疗活动中,因为病人病情异常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致使医疗意料之外的发生,这样的情况下也不是医疗事故。
3.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有的不好的后果是没办法预料或者不可以防范的,这样的情况下也不应认定为医疗事故。
4.无过错输血感染导致的不好的后果,同样不是医疗事故。
5.因患方缘由延误诊疗致使的不好的后果,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因此也不是医疗事故。
6.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不好的后果,如自然灾害等,也不是医疗事故。
3、医疗事故过错推定及诉讼步骤
在医疗事故争议中,假如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这类情形的存在,使得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争议中处于不利地位,或许会被推定存在过错。
关于医疗过错赔偿争议的诉讼步骤,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原告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需要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会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假如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法院会决定是不是开庭审理,假如决定开庭审理,会在3日前公告当事人并公告。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会进行陈述,证人会作证,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会被出示,鉴别结论和勘验笔录会被宣读。
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会进行发言或答辩,互相进行辩论。
4.法庭会依据审理状况依法作出判决,假如判决前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还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准时作出判决并宣告。
应该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病人的病情和大夫的治疗方法各不相同,不可以简单地将二次手术等同于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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