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前应做什么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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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前应做什么筹备工作
1、医掌握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别7近日,将鉴别的时间、地址、需要等书面公告双方当事人。
2、医掌握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别7近日书面公告专家鉴别组成员。
3、专家鉴别组成员接到医掌握公告后觉得自己应当回避的,应当于接到公告时准时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因其他缘由没办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应当于接到公告时准时书面告知医掌握。
4、专家鉴别组成员因回避或因其他缘由没办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别时,医掌握应当公告有关学科专业组候补成员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别。
5、确定专家鉴别组组长。专家鉴别组组长由专家鉴别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里具备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
6、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告的时间、地址、需要参加鉴别。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低于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别的,不影响鉴别的进行。
7、必要时,医掌握可以向双方当事人和其他有关组织、个人进行调查取证。进行调查取证时不能少于2人。调查取证结束后,调查职员和调查对象应当在有关文书上签字。如调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当专家鉴别组成员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准时告知医掌握不可以参加鉴别或虽告知但医掌握没办法按规定组成专家鉴别组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可以延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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